2019桂林市秀峰区城管大队招聘聘用队员公告(60名)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一线队员岗位(男性)按照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计算应聘者的总成绩;文秘宣传岗位(女性)按照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计算应聘者的总成绩,两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分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2、体检由区人社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标准进行,凡有纹身的人员体检为不合格。
3、若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4、体检过程实行封闭管理,负责体检的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和参检考生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络。考生家长及亲属不得尾随至体检医院,否则作违纪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5、考生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6、在体检过程中,参检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代检或其它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7、体检的医务人员要奉公守法、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和体检操作规程,避免错检、漏检,确保体检结论真实。
8、体检完毕,由体检医院按要求作出体检结论并加盖公章。
9、应聘者对体检不合格有异议的,可在三日内提出复查要求。由区人社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联系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按体检的相关规定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六)政审考察
1、政审考察工作在秀峰区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考察组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城管系统抽调人员组成。
2、政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应聘者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察合格后,由秀峰区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秀峰区政府网站及桂林秀峰就业网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由秀峰区城管大队与聘用城管队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将有关资料送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
聘用城管队员在聘用期间的薪酬待遇,按照秀峰区城管聘用人员标准执行。工资福利待遇为3500元/月左右(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伙食补助、绩效奖等)
五、其他规定
(一)应聘报名人数达到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时开考。如出现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报考人数少于招聘人数、面试人数和体能测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人数情况,则由秀峰区聘用人员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是否面试以及是否减少招聘人数等事宜。
(二)因个人原因(身体原因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试或面试等相关招聘程序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秀峰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的相关招聘公告、通知、公示等内容均在秀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xfq.gov.cn)的“公告”栏目进行公示
六、咨询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更好地接受各方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区城管大队:2867995
区人社局:8988305
区纪委监察委:2673324
秀峰区城市管理局
秀峰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