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绵阳北川县公开遴选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公告(27名)
(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北川政务网,了解遴选、职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方式、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进行报名。报考者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自行下载《北川羌族自治县2019年公开遴选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准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
(3)提交材料。报名时,需提供已填写完整并贴上照片的《北川羌族自治县2019年公开遴选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双面复印、提供单位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鲜章);近五年获得奖励或者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资料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初审结果报县纪委常委会审定,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县纪委监委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面试
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面试,并根据面试情况确定初步拟调人选。
(一)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面试情况确定其是否进入下一环节,并在北川政务网上公布。
六、体检
(一)进入体检的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县纪委监委承担。
七、综合考察
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综合考察。对综合考察合格者,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提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为拟调人员。
八、公示
拟调人选在北川政务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岗位试用
公示期满,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由县纪委监委统一安排岗位,试用3个月。试用结束后,相关室部、纪检监察组出具试用报告。
十、调动
试用期满后,由县纪委监委机关对试用人员进行测评,表现优良胜任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结合县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提出人员安排方案提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审议。
十一、遴选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遴选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凡与遴选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遴选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公告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4821071 (县纪委组织部)
举报电话:0816-4821390 (县纪委信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