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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0人)

2019-05-06 09:14  |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2019年临沂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60人)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特警支队力量建设,满足部分特殊岗位工作需要,拟采取特殊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劳务派遣到临沂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从事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计划招聘勤务辅警60名,派遣到临沂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主要协助从事巡逻防范、维稳处突、反恐防暴等辅助性工作。具体职位计划设置、专业要求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临沂市公安局辅警招聘职位表》(附件1)。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辅警属公安机关非在编人员,按照劳务派遣形式管理,从事辅助性警务工作,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被招聘人员不是人民警察,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3年5月至2001年5月期间出生);

  (四)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本市公安机关范围内烈士、因公牺牲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特别困难民警的配偶、子女;

  (六)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七)自愿从事公安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保守公安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核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9日至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临沂市公安局809室(北城新区上海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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