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蒙古族学校招聘教师公告(6人)
3.资格初审由鄂尔多斯市蒙古族学校负责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5月6日—5月11日21:00。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回复邮件或电话告知未通过理由。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否则,后果自负);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不予审查通过。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须对报名登记表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6.报名成功并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名单将会发布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上述人员务必于2019年5月15日至5月17日18:00前到市蒙古族学校1号楼5楼510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机会。
7.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4方可开考,如实际报考人数低于上述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申请,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取消实际招聘名额,并面向社会公示(考生需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岗位调整公告)。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左右)和教育理论(占笔试成绩的30%左右)。
2.蒙语文、数学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只提供蒙文试卷,并用蒙文答题; 汉语文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只提供汉语文试卷,并用汉语文答题;英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只提供英语试卷,并用英语答题。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名以招聘学科计划的1∶3比例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8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与面试都使用此准考证和个人二代身份证,请妥善保管)。
4.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总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人社局官方网站公布。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5.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需携带的证件证明以及相关要求等内容,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面试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申请,考务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持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5.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二份)、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含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近一个月内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持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7. 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由鄂尔多斯市蒙古族学校发放《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根据报考专业岗位要求,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教学技能等。
2.招聘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形式进行试讲,满分为100分,每位试讲者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试讲内容统一命题,提前60分钟通知试讲者,试讲者独立备课,学校提供所需的课本、参考书和纸张。
3.蒙语文、数学专业面试使用蒙古语表述; 汉语文专业面试使用汉语表述;英语专业面试使用英语表述。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见报名网站或准考证通知。
5.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各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核范围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执行。报考者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市教体局监督、学校具体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签订入职协议
通过体检与考核的人员应在20日内签订协议时,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签订入职协议(所招聘教师在工作六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学一线、辞职或调离,否则不予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未按时提交材料或签订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需递补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入职协议签订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时间为5天(举报电话:待定)。
2.公示结束后,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3.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简章和相关公告在鄂尔多斯人事考试网 (http://www.ordospta.com)公布。
(三)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477—8397021/8397023/15894948326
监督举报电话:市教体局:8598835
市人社局:8586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