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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平顶山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76人)

2019-05-06 18:28  |  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四)体检

  市“三支一扶办”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类岗位招募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面试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达不到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和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执行。

  (五)考察

  市“三支一扶办”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招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考察合格、审核通过者予以招募。招募人员名单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 “三支一扶”专栏、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网公布,并由省“三支一扶”办向被确定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发放《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

  (六)培训上岗

  培训工作在省“三支一扶”办指导下,由市“三支一扶”办负责实施。被确定的“三支一扶” 人员按照要求参加培训,并按时到服务地所在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报到。

  五、人员待遇

  (一)服务期内“三支一扶”人员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2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2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2700元/月。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二)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 人员就业力度。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申报,同级编制、人社部门审核,报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

  (三)各县(市、区)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为每名“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各项社会保险。

  (四)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参加“三支一扶”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三支一扶”人员一定奖励。鼓励基层服务单位积极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五)落实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政策。按规定做好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优先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等工作。“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及时将留在基层继续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员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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