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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疆财经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130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9-05-07 10:03  |  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八、考试

  (一)专业教师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上通知。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实施。时间为90分钟。

  笔试加分条件: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进行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讲,试讲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试讲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试讲约为15分钟,试讲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试讲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由学校提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上通知。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相同者,由新疆财经大学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二)非专业教师岗。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上通知。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加分条件: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进行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2、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上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非专业教师岗面试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约为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总成绩 =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相同者,由新疆财经大学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九、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由新疆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考察

  (一)新疆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体检合格者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财经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二、公示

  经新疆财经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财经大学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四、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财经大学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新疆财经大学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7842205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财经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财经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财经大学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附件2:2012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

附件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4:应届毕业生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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