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招聘公办小学临时聘用教师公告(50人)
为进一步打造东莞麻涌古梅教育品牌,积极争创水乡教育名镇,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保证我镇公办小学2019年秋季开学教师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小学临时聘用教师5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共招聘临聘教师50名,薪酬待遇分三个档次:1.具有高级职称资格的教师,年薪约18万元(含五险一金);2.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教师,年薪约12万元(含五险一金);3.具有初级职称资格(含初级)以下的教师,年薪约9万元(含五险一金)。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东莞市麻涌镇公开招聘2019年公办小学临时聘用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公办小学基础科教师岗位。招聘对象包括两类:一是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18年毕业生,及2017年毕业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报考期间仍在有效期内的毕业生)。二是社会人员(即除应届毕业生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社会人员必须具备第一学历为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与所聘岗位学段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须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2)社会人员须具备与所聘岗位学段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类本科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必修课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并在见习期内取得与所聘岗位学段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3)须具备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社会人员须为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应为国家统招计划录取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4)须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所规定的要求;
(5)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品行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出现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所列的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相关行为;
(6)入职前须合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工作单位的合同。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能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应聘人员可放宽条件:
(1)获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2)获地级市以上名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
(3)教科研成果获得市级科研课题成果一等奖或省级科研课题成果三等奖以上。
四、招聘程序
岭南师范学院、华南师范大学、东莞理工学院专场招聘程序:网上报考——现场报考和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