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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32人)

2019-05-08 09:07  |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为进一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惠阳教育稳定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2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惠州市县(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暂行办法》(惠市教〔2013〕242号)等文件规定,为规范有序做好新教师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公正公开、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考制度,引进优秀教育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共32名(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全日制教育教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本科段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具备中小学一级以上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

  (四)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对口,具有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不含三证,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可报低层次对应的学科,下同),取得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

  (五)年龄要求:年龄一般要求18-35周岁,具有中小学一级职称的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下;以最高学历报考的2019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惠阳区在职在编教师;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2016年至2018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不得报考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

  (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22-24日(共三天),上午8:30-11:4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邮件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惠阳区教育局办公楼一楼大厅。

  (三)提交材料

  1、填写好的《提交材料目录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

  2、第二代身份证、大一寸免冠同底近期彩照2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专业名称后面注明师范方向的可不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属于在职在岗教师需提供);

  4、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

  5、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2019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及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报名;

  6、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7、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8、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后,除指定需提供的原件材料外,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退回本人。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全程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资格;

  2、年龄、服务期等计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均为公告之日止;

  3、2019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暂缓)须于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五、考试程序和办法

  (一)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向通过初审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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