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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建筑大学招聘公告(281人)

2019-05-08 11:42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建筑大学坐落在有“泉城”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山东省会济南。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国家城市建设部济南城市建设工程学校,1958年本科办学。作为一所以工为主,以土木建筑为特色,工理管文法农艺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山东省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高校、教育部创新团队依托高校、山东省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和山东省首批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19个学院(部)、58个本科专业、1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流动站,全日制本硕博及留学生2.7万余人。拥有教职员工2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00余人。高级职称人员889人、硕士生导师645人、博士生导师38人。拥有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双聘院士、长江学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山东省“一事一议”引进顶尖人才、泰山学者优势特色学科人才团队领军人才、泰山学者特聘专家、省外专双百计划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59人次。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省高校师德标兵等49人次。教育部创新团队等省部级创新团队5个。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教育部地方高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基地)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匹配度居全省高校之首。学校获批山东高校首个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实践中心,被评为全国建设人才培养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学科特色鲜明,集群优势明显,在土木工程、城乡规划、绿色建筑、智能建筑技术等领域具备强劲的科研实力。拥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乡土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等高层次创新平台17个。绿色建筑学科入选省“泰山学者特支计划”,建筑学、土木工程获省立项建设一流学科。深入实施《服务山东建设事业行动方案》,为区域经济特别是建设事业发展以及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提供重要的人才和技术支持。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建筑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1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3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13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应聘高级岗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5月7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5月7日以后出生);应聘初级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5月7日以后出生);

  5.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必须为中共党员并且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点击查看岗位表】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初级岗位招聘

  1.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和山东建筑大学校园网(http://www.sdjzu.edu.cn)“人才招聘”版块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备注栏。

  报名和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3)填写有本人签名的《山东建筑大学公开招聘登记表》(附件2);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面试前提供;

  (5)辅导员岗位需要提供《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附件3)、《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4)等相关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履历、中共党员证明材料。(主要学生干部是指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部书记、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正部长及以上职务,《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需加盖学校或学院党组织公章。)

  (6)档案管理岗位需要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4)等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7)岗位中要求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及其它条件要求里的证明材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供,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如招聘岗位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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