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36人公告
(2)教师类岗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可按实际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人员名单请登录“公招平台”查询。面试将全程录像录音。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综合成绩排名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各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将在北京教育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七、其他规定
(一)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公招全过程,如出现
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生,一律取消相应资格;对于证明资料造假的考生将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学校。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
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
选公示无异议后,须协助招聘单位及时办理调入手续。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公招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10-60910211、010-60910210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