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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夏特岗教师招聘公告(532人)

2019-05-10 09:44  |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为切实做好全区2019年国家和地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国家和地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二)坚持编制内招聘原则。各市、县(区)必须确保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特岗教师。招聘的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三)坚持“定县、定校、定岗”与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相结合的原则。招聘的特岗教师安排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不得随意调整。

  (四)坚持有报必查、有错必纠的原则。把资格审查贯穿于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特岗教师招聘资格。

  (五)实施阳光操作,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参与和监督

  二、招聘岗位

  2019年我区计划在兴庆区等12个市、县(区)共招聘特岗教师532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495名,地方“特岗计划” 37名,招聘的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招聘岗位要求等有关规定,政治合格、品行良好,志愿服务农村义务教育,服从组织安排。

  (一)国家“特岗计划”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初级中学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学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地方“特岗计划”(小学教师)

  1.定向招聘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宁夏户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定向招聘支教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宁夏户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在宁夏参加过支教并于2019年5月10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类人员:一是参加过“三支一扶”的支教人员(含展期服务人员);二是宁人发〔2005〕120号文件批复的编制外人员;三是志愿服务山区八县及红寺堡开发区支教的高校毕业生。

  3.定向招聘聘用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宁夏户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10年12月31日前在公办学校在岗任教,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在设岗市、县(区)公办学校连续任教3年;

  (2)2010年12月31日前在设岗市、县(区)公办学校累计任教满5年。

  四、招聘工作程序

  根据教育部教师厅〔2019〕3 号、人社部发〔2011〕27号和宁党办发〔2006〕35号文件精神及其有关规定,2019年招聘特岗教师的具体工作程序是:

  (一)发布公告

  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别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招聘公告和岗位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5月14日上午8:30至5月18日下午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自愿报名,不收报名费。应聘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网(http://jyt.nx.gov.cn),点击首页“2019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图标,进入报名系统。

  3.报名程序

  (1)用户注册。应聘者注册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注册协议》,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核对无误,注册时请准确填写手机号码以及电子邮箱作为找回密码的方式并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注册完成后登录报名系统。已注册的用户凭注册时填写的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入系统后在左侧“当前考试”中选择需要报名的考试,点击“报名”按钮即可进行报名。应聘者须再次核对本人注册信息并确认。

  (3)上传照片。应聘者确认基本信息后,须上传经“照片处理工具”软件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的照片。照片处理工具请在右侧说明框内点击相关链接下载。上传的照片须为2019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4)填写报考信息。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加分信息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凡因个人漏填加分信息而未享受加分政策的,不再加分;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考生个人诚信记录。

  (5)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各设岗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者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应聘者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的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为保证初审时间充分、及时反馈审核结果,请应聘者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信息。

  (6)打印报名信息表。审核通过的应聘者请立即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三份,用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

  4.报名要求:(1)应聘者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凡由于本人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2) 报考定向招聘支教人员岗位,在报名“优录条件”栏中填写 XX 年 X 月至 XX 年 X 月在 XX 学校支教,不填写者视为没有参加支教服务,审核时不予通过。(3)报考定向招聘聘用人员岗位,在报名“简历信息”栏中认真、详细填写 XX 年 X 月至XX 年 X 月在 XX 学校在岗任教和证明人,不按要求填写者,审核时不予通过。(4)正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选择“正在申报”,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5)在编教师和2016年、2017年、2018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不得报名参加。(6)国家“特岗计划”和地方“特岗计划”只能选一类,二者不得兼报。

  (三)报名信息网上初审。各设岗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对应聘者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应聘者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的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

  (四)准考证打印。 网上信息初审通过者,请于6月4 日后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网站(http://jyt.nx.gov.cn),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兼报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请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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