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应届毕业生20人公告
(五)因考生放弃或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取消录用资格的情况
1.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做好考察、体检、报到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不予录用。
2.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拟录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选放弃录用的、未按要求签署合同或办理报到的,不予录用。
报考咨询电话:55592506
北京市财政局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