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430人)
2019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43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53号)、《2019年菏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意见》(菏教人字〔2019〕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或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年、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2019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7届、2018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定向招聘,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方可应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方可应聘。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不能应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
3.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6个月的、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全区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30人,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此次招聘实行个人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现场采集信息、现场缴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5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一楼东大厅(牡丹区重庆路1266号)。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贴本人照片的《2019年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②本人签字的《2019年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④往届毕业生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提供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⑤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无教师资格证书者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⑥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2019年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上述材料中③④⑤⑥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①②原件按顺序装订。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要出具团省委认定的有关材料;2019届西藏、新疆生源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7届、2018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供签约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协议证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后应聘报名的,还需提供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超过6个月的有关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