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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150人)

2019-05-10 17:04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一)笔试

  1.考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其中教育公共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岗位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教育公共知识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7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由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确定。

  2.笔试准考证领取安排。

  时间:2019年6月12日-6月1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菏泽市实验中学南校区篮球馆(菏泽市人民南路大屯立交桥西侧北门)。

  3.笔试时间:2019年6月1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从报考人员从教能力、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说教材、说教法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按照去掉评委组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分的办法,确定面试成绩。

  3.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网站上公布,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如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岗位上的人员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全日制毕业生优先和应届毕业生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考察工作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组织工作人员从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二)体检

  1.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3.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开发区劳动人事局批准,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审核备案。

  符合招聘条件和程序规定的,由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应聘岗位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反映问题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自动放弃和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监督检查

  开发区纪工委对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规违纪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本招考简章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开发区劳动人事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530-7155817 5961762

  温馨提示:

  1、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市经济开发区网站(http://www.hzkfq.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登录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应聘。

  2、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

  附件1:2019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xlsx

  附件2:2019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2019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2019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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