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职工公告(23人)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含岗位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详见岗位表)。
(一)笔试
1、笔试定于2019年6月8日进行。
(1)辅导员岗位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辅导员职业能力及相应业务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
(2)非辅导员岗位
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用书,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
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定按照准考证应试者须知进行,不遵守考场规则规定者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选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页查分。对笔试分数有异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学校人事处申请查分。
3、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人数不足1:5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应在60分以上。
(二)报名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选本人应在2019年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404室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复审,将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监察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4、要求具有实践经验(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见附件2);
7、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党员政治面貌等
(三)面试。
1、面试定于 2019年6月22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前一天于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需留意网站公告。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及课堂组织能力等。参加面试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分70分以上为合格。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需岗位技能测试,则面试成绩=现场问答×40%+岗位技能测试×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主考官的打分高低确定名次;如有特殊情况,则按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gdqy.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1、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首日。
2、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3、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如需补录,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未被聘用且符合该空缺岗位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调剂。
4、招聘工作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本公告由我校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61230818(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6123081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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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