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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02人)

2019-05-14 14:40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019年山东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02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8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1981年成为山东省重点高校,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中医药院校、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首批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首届省级文明校园、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单位。

  学校致力于高水平中医药特色名校建设,2007年由济南市历下区主体迁入扁鹊故里--长清,现在学校三校区(含青岛中医药科学院)办学,总占地2000余亩,建筑面积56.5万平方米。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87.1万册、电子图书50.4万册、古籍善本3万册,为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设置17个教学机构,4个科研机构,4个教辅机构,拥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1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25所教学医院、97处实践教学基地、10家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8家中医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大医精诚,努力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拥有28个本科专业,涉及医、理、文、工、管、法、教育等学科门类;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博士点,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个硕士点,学位点涵盖了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全部二级学科;拥有中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和中医学、中药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截至目前,学校全日制在校生21000余人,其中研究生3000余人。学校与近40余所国外知名大学、医疗机构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学校坚持师德为先、教学为要,拥有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医护员工3900余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27人,硕士生导师589人。荣获国家“国医大师”荣誉称号者3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8人,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0人,山东省优秀教师6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11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51人,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96人。有山东省优秀教学团队6个,山东省十大优秀创新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荣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42项。

  学校坚持突出特色、争创一流,形成一批优势和特色学科专业。现有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医史文献、中医内科学3个国家重点学科,中医学、中药学2个山东省一流学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0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21个;有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和制药工程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1个省级特色专业;拥有2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重点建设专业群、3个重点培育专业群。建设3门国家级精品开放课程、33门省级精品课程,立项建成在线课程23门。

  学校注重科技创新驱动,打造一流科研平台,取得丰硕成果。现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有1个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3个山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山东省工程实验室、3个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7个山东省高校科研创新平台。近十年,共承担厅局级以上科研课题951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03项,连续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6项。建校以来,获国家级和省部级一等奖奖励的科研成果共计25项,拥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重大新药创制平台(山东)中药单元平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山东中医药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02人,其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81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9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4、应聘的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5、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及学历、学位、专业、研究方向、工作经历等详细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报名结束时间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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