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工业大学招聘19名行政人员、其他专技人员公告
(五)报名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资格条件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于6月6日在广东工业大学官网(http://www.gdut.edu.cn)人才招聘栏公布。通过初审者须在指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到我校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者当场发放准考证。
五、考试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考试:
(一)行政人员岗:笔试、岗位技能测试
笔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岗位技能测试由相应招聘部门具体组织,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个人综合素质及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工作技能等。招聘部门应成立测试评审小组,成员由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高级职称人员代表组成,成员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5人,人数不足的可邀请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参加。
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各占第一阶段成绩50%。
(二)其他专技岗:岗位技能测试
具体由各专业学院、部门组织。主要考查应聘者个人综合素质及应具备的岗位职业素养与技能,其中工程技术实验人员岗位测试侧重考查应聘者专业实验技术水平,特别是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能力和实验组织能力等。学院、部门应成立测试评审小组,成员由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高级职称人员代表组成,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7人,人数不足的可邀请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参加。
第一阶段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人选。
第二阶段:综合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及现场问答。面试评审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处主要负责人、招聘单位负责人代表等组成,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第一阶段成绩×50%+第二阶段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60分以上为合格。总成绩在综合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省人社厅官网和广东工业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1.获聘人员原则上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2019年博士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能报到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2.如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如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在考生自愿前提下,可在符合空缺岗位招聘条件且综合面试成绩合格的其他岗位考生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调剂。
3.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所聘岗位兑现工资福利待遇。聘用合同执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自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5.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进入下一阶段考试名单、聘用结果等信息,均同时在广东省人社厅官网和我校官网人才招聘栏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9322792(人事处)、
监督电话:020-39322692(纪委、监察处)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行政、其他专技人员岗位表.xls
广东工业大学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