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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公告(854人)

2019-05-16 16:04  |   临沂市兰山区教育和体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应聘人员须与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兰山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兰山区卫生学校、兰山区各幼儿园本次公开招聘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

  本简章由临沂市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8182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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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临沂市兰山区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临沂市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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