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山卫生健康系统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公告(第一期)(73名)
四、考核
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或(和)操作技能考试的方式,只选取其中一项进行考核的,考生人数大于用人需求的,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二项同时进行考核的,同一岗位被考核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操作技能考试成绩由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核总成绩=操作技能考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单科成绩(结构化面试、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拟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合格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和拟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经招聘单位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手续原则上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之日起一年内办完,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完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考核人选: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3、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者;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考生无故放弃体检、考核或聘用资格的,3年内不得报考中山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中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88360803,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760-88360526。
附件:1. 中山市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第一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