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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潮安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事业编)(122名)

2019-05-17 22:54  |  潮州市潮安区卫健系统公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卫生岗位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岗位主要为通用行政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3、笔试时间地点:2019年6月29日,潮州市潮安区松昌中学,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面试人数:岗位代码为“A”开头的,按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岗位代码为“B”开头的,按拟招聘职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选进行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4、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划生育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对象均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 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对象应当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动,被聘用对象应服从工作安排。乡镇卫生院的被聘用对象在服务期内不得变动工作,不得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考录和公开招聘。

  (三)考生在招考过程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核过程中作弊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设立举报监督电话:0768-5816380(区卫健局)、0768-5821980(区人社局),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附件:

  1、《潮安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潮安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潮安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

  5、《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潮州市潮安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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