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招聘5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3)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考生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系统确认报名通过情况。
(5)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未按规定填写的,造成审核不通过或者其他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践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或其他人员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管理岗职位笔试题目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行政能力测试+申论)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等;专业技术岗职位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黄埔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目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2.面试。
(1)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于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社会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清单等)、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国家财政供养人员、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无法查阅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5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招考岗位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区委党校镇街党校工作指导岗和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文化馆语言小品导演岗、舞蹈编导老师岗进行专业面试。各职位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职位表》规定的优先条件排名区分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再按面试成绩区分先后,按面试成绩仍不能区分先后,可再按笔试主观题成绩的先后顺序排名区分先后;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组织考察
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组应出具考察意见,重点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各方面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提出是否合格的考察意见。考察不合格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