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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枣庄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114人)

2019-05-21 19:35  |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进入面试范围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向报考单位所在的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按照《2019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资格复审”要求提供。

  各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募计划。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7月上中旬,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市同类岗位(指同一种服务类型)其他进入体检所有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

  (六)体检与公示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将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枣庄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最终确认的拟招募人员将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枣庄人事考试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宜

  参照《2019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中的“其他事宜”执行。

  五、咨询电话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报考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本市补充公告有关问题由枣庄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32-3341282

  报考岗位及资格审查等有关具体问题,请咨询各区(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如下:

  滕州市:0632-5517959

  薛城区:0632-4480659

  山亭区:0632-8855077

  市中区:0632-3921717

  峄城区:0632-7716029

  台儿庄:0632-6618359

  枣庄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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