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3人公告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17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一)笔试
1.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及岗位专业知识。
3.笔试结束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
2.面试采取公共知识测试、专业知识测试和考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命题、组织实施。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者,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总分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100。
4.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入围人员放弃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等有关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公布。
九、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各招聘事业单位组织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组织单位另选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各招聘事业单位组织实施,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人员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十一、确定拟招聘人员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招聘人员进行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
十二、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及时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
(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监督人:张健 监督电话:0991-4165421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1.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下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下载)
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docx(下载)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