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43人)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依次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标准主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印发〔2013〕82号)中人民警察职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结合岗位工作实际,增设特殊体检项目。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公政治〔2001〕511号)和天津市人社局《天津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45号)有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导致招聘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www.tjkpzx.com)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人员退出机制
从事勤务工作满3年的工作人员,原则上每年按一定比例进行转岗安置。转岗人员参加社会公开招录报考政法专项编制人民警察,或者在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全市其他事业单位内进行安置。
八、咨询与监督
为方便考生咨询,设置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期间接受考生电话咨询。
为加强纪律监督,市公安局成立公开招聘纪律监督工作小组,由市局政治部和督察总队全程指导监督。
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考试过程中,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网站咨询电话:18322116013
市公安局监督、咨询电话: 23396821
咨询时间:
2019年5月23日至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附件: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附件: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说明
附件:天津市公安机动勤务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