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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小学引进人才公告(200人)

2019-05-23 09:59  |  呼和浩特人事考试信息网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2019年呼和浩特市中小学引进200名人才通告

  为优化教育人才结构,经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高学历青年人才、优秀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安排

  本次中小学引进人才工作涉及呼和浩特市属和旗县区属中小学34所,计划引进人才200名。具体信息详见《2019年呼和浩特市中小学引进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引进人才岗位表》)。

  2019年呼和浩特市中小学引进人才岗位表 (在线查看)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其中第3、4条只须具备一条即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8日之后出生,含5月28日),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28日之后出生,含5月28日),教师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可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则不予聘用),所学专业与《引进人才岗位表》要求的专业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市区所属学校汉授岗位拟引进人才,须具有境外著名大学(2018-2019年QS世界排名前1000名)或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

  (2)市区所属学校蒙授岗位以及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所属学校拟引进人才,须具有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

  4.在原单位已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28日之后出生,含5月28日),报考蒙授岗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3年5月28日之后出生,含5月28日)。教师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所学专业与《引进人才岗位表》中“岗位名称”要求的学科相近或一致。管理岗位专业不限。报考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级职称;

  (2)荣获特级教师称号;

  (3)荣获地市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一等奖;

  (4)荣获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之一。

  其中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5月28日之后出生,含5月28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呼和浩特市地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职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5.2019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研究生;

  6.报考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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