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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淮安涟水第三人民医院招聘人员公告(29名)

2019-05-24 14:30  |  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1)按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2倍来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拟进入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2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笔试成绩合格人员,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入面试。

  (3)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有关知识和技能,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1、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体检),并在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布。由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3、由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4、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应聘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招聘工作接受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0517-82426433

  咨询电话:胡院长13770455322许科长15950364141

  本公告由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2019年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涟水县第三人民医院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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