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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廊坊文安县招聘公安辅警(139名)

2019-05-24 17:28  |  文安县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2019年6月11日——6月12日,由各报考单位负责统一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资料报到县公安局政治处并领取准考证通知考生,未按时间领取并发放准考证影响考生考试的,由各报考单位负责。报名人数在139人以上(含)按计划开考,不足139人的,减少招聘人数。

  3、考试(2019年6月15日)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笔试内容:《时事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公安机关规定的分值以上(含规定分值)全部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2019年6月22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成绩采用百分制。重点考核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之和,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4、政审(2019年6月26日——2018年6月28日)

  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时,原始学历高者优先;原始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确定为进入政审的人选。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政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5、体检(2019年7月1日)

  政审合格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项目(试行)》进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6、公示(2019年7月5日——2019年7月13日)

  体检合格人员在文安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公安局警务督察等部门共同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调查,经调查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7、聘用管理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方式,由县公安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劳务派遣管理费用由县财政予以保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在岗位工作,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双方协商可继续签订。

  四、工资保险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月执行1500元工资标准,同时上四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五、有关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本公告由文安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1、文安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文安县公安局计划招录人员统计表

文安县公安局

2019年5月24日

原文链接:http://www.wenan.gov.cn/GOV1/Item/3278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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