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制综合岗人员36人公告
五、考试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由学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及评分,采用分类命题、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以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满分为100分。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根据笔试成绩排名,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量和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果成绩合格的人数未达上述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布,请务必留意网站信息。进入面试的应聘者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
2.学校成立面试评审小组,学校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
(1)专任教师。面试采用试讲(或说课)及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试讲(或说课)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及岗位相关知识,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
(2)其他专业技术和管理岗。采用本专业及岗位相关知识现场问答的形式进行。
面试评审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在整个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主考官的打分高低确定名次;如有特殊情况,则按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其中,教师岗位同时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未报到者按放弃录用处理。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招聘工作由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聘用合同和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三)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四)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其他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如需补录,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在报考其它岗位成绩合格且符合空缺岗位招聘条件的候选人中予以补录,并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五)本公告由我校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789号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楼人事处。
(二)咨询电话:020-87025933、020-37854122(人事处);
监督电话:020-37231776(监察审计处)。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5月27日
附件1: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编内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3: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