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省实验中学招聘公告(14人)
(四)考试
考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师范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不指定复习资料;
考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公共基础、专业知识等;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9年6月17日下午15:00—17:00,发放地点:贵州省实验中学校本部办公室。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票据领取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9年6月18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省实验中学官网和贵州师范学院官网公布。
2、面试(教师岗位为试讲)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试讲)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试讲)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试讲)。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试讲)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试讲)对象。参加面试(试讲)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实验中学官网和贵州师范学院官网上公布。
①面试(试讲)方式: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问答;其他岗位(实验员、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问答。
②面试(试讲)时间:
试讲顺序:2019年6月22日上午9:00参加试讲人员到学校河滨校区办公室抽取试讲题目;
试讲时间:2019年6月24日上午8:30-12:20,下午2:20-4:40;
面试顺序:2019年6月25日上午8:20参加面试人员到学校河滨校区办公室抽取面试顺序;
面试时间:2019年6月25日上午9:00
③面试(试讲)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试讲)成绩在贵州省实验中学官网和贵州师范学院官网公布上公示。未参加面试(试讲)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试讲)成绩占5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试讲)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试讲)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省实验中学官网和贵州师范学院官网上公示。
单个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总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才能按规定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9年7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师范学院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师范学院官网、贵州省实验中学官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省教育厅、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省实验中学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省教育厅、贵州师范学院、贵州省实验中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5988493(贵州省实验中学办公室);监督电话:0851-85952879(贵州省实验中学党委)、0851-85811044(贵州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师范学院商贵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师范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