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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卫技人员公告(205人)

2019-06-03 09:12  |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6月15日8时—6月15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浙江省医学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截止时间为6月16日17时。

  (四)查询、下载并打印报名表及准考证

  时间:6月18日8时—6月21日17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浙江省医学管理信息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浙江省医学管理信息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一门。

  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专业考试科目详见《2019年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试卷设置表》(附件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六)资格复审及领取面试通知书

  按考生笔试成绩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按招聘计划数1:3(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10名小于20名的按1:2,大于等于20名的按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将在该岗位(专业)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需带以下资料:

  (1)网站打印《2019丽水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4)历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附件4)。

  (七)面试

  面试形式:临床医生类岗位、中医医生类岗位和护理类岗位采取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其它卫生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考官由市人力社保局抽签产生。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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