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丽水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卫技人员公告(205人)
(十)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服务年限
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卫生专业服务年限为8周年,其它卫生专业服务年限为5周年。
四、其他
本次招聘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
招聘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
政策咨询电话: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0578-2091237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0578-2091279 2091273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丽水市中心医院 0578-2285060
丽水市人民医院 0578-2780031
丽水市中医院 0578-2124095
丽水市第二人民医院 0578-2299915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0578-2106900
丽水市水阁卫生院 0578- 2652006
丽水市富岭卫生院 0578- 2652306
丽水市残联康复医院 0578-2056932/2056931
举报投诉电话:
丽水市纪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0578-2091421
附件: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