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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宁市武鸣区乡镇卫生院招聘人员公告(68人)

2019-06-03 09:22  |  武鸣区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1)通过国家卫生部统一组织的医学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执业护士资格者加5分。

  (2)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加5分。

  (3)通过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师级(药、技师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5分;取得士级(药、技士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加3分。

  (4)曾经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加5分。

  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人员,只享受1次分值最高的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笔试成绩(含加分)不计入考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

  (二)免笔试

  除报考城厢镇卫生院岗位人员外,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三)面试

  面试工作按以下原则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直接列为参加面试人选,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面试前需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出现未通过资格复审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出现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已确定的面试人选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各乡镇卫生院发布。

  (四)考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考试成绩,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和体检人选。

  五、考察体检

  根据岗位计划招聘数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合格者即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工作由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报考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人选。

  六、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面试、考察和体检都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各乡镇卫生院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后予以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

  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按照“定编定岗不定人”的新机制,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享受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同等待遇。

  七、其他

  (一)严肃公开招聘纪律。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实行回避制度。报考财务管理员岗位的人员不能与报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三)报考资格相关问题由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南宁市武鸣区卫生健康局 0771-6238519

  南宁市武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1-6227184

  附件:1.2019年南宁市武鸣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共68人)

  附件:2.2019年南宁市武鸣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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