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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徐州睢宁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09名)

2019-06-04 09:24  |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5.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19年7月31日前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不予聘用;

  6.《2019年睢宁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中专业带有括号注明方向的,须提供毕业院校(院系)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若毕业证、推荐表、成绩单上有研究方向,视同有效);

  7.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局陈述申辩。

  当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人员,我局将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学历条件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不再缴纳面试费用;其余岗位须缴纳面试费用100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http://www.cnsn.gov.cn/)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我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2.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3.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面试工作结束后,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http://www.cnsn.gov.cn/)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我局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由我局负责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我局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我局将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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