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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徐州睢宁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09名)

2019-06-04 09:24  |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http://www.cnsn.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审批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按《岗位简介表》选岗到相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考生拒绝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确定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填写《睢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审批。批准后,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16-88307809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0516-80381002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16-68068901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电话:0516-80381110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6-67031961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6-67031969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3日

  附件1:2019年睢宁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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