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邢台宁晋县公安交警大队招聘辅警(40人)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6月20-21日。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交通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于2019年6月25日前在网上公布。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名次,按4: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报考文秘类和财会类岗位考生不参加体能测试,按照2: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4、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及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
采取100分制,每项成绩25分,根据招聘计划和体能测试成绩高低,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
5、资格复审:
(1)审核时间:2019年7月8-9日。
(2)审核方式:由人社局与交警队联合审查。
(3)审核地点:交警大队四楼。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按体能测试成绩(文秘、财会类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6、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7月20日。
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2019年7月18-19日。
(2)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面试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7、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年龄较小者。
8、体检、考察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依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规定》执行。对因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其资格,并依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依次递补。
9、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存在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如有考察、体检、公示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派遣公司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合同期限内),聘用合同期限5年;合同期满,经用人单位、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三方同意后可续签合同。
工资按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上浮60%,加上工龄工资(每年5元)计算发放;按企业基础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根据考核情况,每年末根据考核情况增发一个月工资作为年终一次性奖金。
七、其它事项
(一)应考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一程序中,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要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凡在规定时间,未按要求参加公开招聘规定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被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7天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19-5689085
监督电话:0319-5689089
附:宁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zip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