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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68人)

2019-06-05 17:31  |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时间安排:此类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19年10月31日。学校将于每月月初在学校官方网站通报岗位空余情况,供应聘人员参考。

  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菏泽医专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我校招聘专用邮箱hzyzzpzy@163.com,邮件标题格式示例如下: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资格审核须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并承诺能够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证书;(2)本人手写签名的《菏泽医专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菏泽医专诚信承诺书》(附件3);(3)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须提供相应资格证书;(4)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需提交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如学校证明、毕业论文等);(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党员证明、工作年限证明等);(6)《菏泽医专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论文论著、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8)应聘人员目前属于离职状态的,须提交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资格审查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模板详见附件3。

  (三)考试

  1、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高级岗位和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其它岗位,均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总分100分,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或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为保障新进人员的质量,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及笔试情况确定。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面试总分100分,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以测评其是否具备岗位能力要求及学科专业建设需要等。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报名网站的有关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采取资格复审、查阅档案、谈话调查、心理测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或处理到位的,不予录用。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报名网站的有关通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录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确立人事关系。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人事关系。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纳入高等学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具有博士学位人员被聘用的,学校将按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关文件规定给予博士人才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楚老师

  联系电话:0530-592597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菏泽医专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证明材料模板

  菏泽医学专科学校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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