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祝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89名)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天祝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如实填写《天祝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且符合报考职(岗)位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报名时要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畅,因联系电话号码变动、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5.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9年6月13日至6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准考证领取后要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岗)位,经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仍达不到的,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治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职业能力等。笔试满分为150分。
3.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中确定的时间为准。
4.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人员,应尽快补办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附本人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在有效期内)。
5.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天祝县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6.笔试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四、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
1.面试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按遴选计划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岗)位,经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1:2,仍达不到的,减少或取消遴选计划。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如果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安排。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总成绩与初选人员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确定后,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根据遴选计划依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初选人员确定后,在天祝县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1.在县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和指导监督下,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初选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凡存在法律政策规定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不予遴选。
2.考察合格的初选人员由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按现行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遴选人员,并在天祝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职(岗)位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它事宜
1.公开遴选的所有信息通过天祝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2.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0935-3132965
县 人 社 局 :0935-3121553
附件下载:
1.天祝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岗)位表 (点击下载)
2.天祝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天祝县县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