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喀什大学面向社会招聘100名辅导员公告(第二批)
六、资格审查
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政治审查。审查时间待定。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喀什大学网站上发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七、考试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进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3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70%。
总成绩计算方法:
岗位总成绩=笔试×30%+结构化面试×70%
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九、考察
(一)学校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确定拟聘人员
喀什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或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一、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学校将在喀什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喀什大学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喀什大学网站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喀什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未尽事宜,由喀什大学人事处、学工部负责解释。
附件:
喀什大学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