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13人)
2019年衡东县公开招聘教师213人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师均衡配置,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 号)和《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办法(试行)和《<衡阳市乡村教师补充实施办法(试行)>》(衡教通〔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2019年全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0名教师和学校卫生保健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竞争、客观公正、平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9年共计划招聘教师和专业人员230名。其中高中教师28名、初中教师37名、小学教师134名(其中乡镇完小97名,乡镇村联校37名)、职业中专专业人员和教师14名、卫生保健人员17名,所有岗位均为初级岗位。具体招聘学校、招聘岗位、人数、年龄、资格条件等详见《衡东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附件1-8),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后的剩余计划根据实际情况纳入非直接考核公开招聘计划(按补充公告执行)。
三、招聘要求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衡东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条件表》中相应条件。报考职业中专专业人员和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应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认定,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本县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特岗教师;
6.在读的普通全日制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7.有吸毒史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程序
(二)非直接考核公开招聘岗位
1.发布补充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东县党政门户网上发布招聘补充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0日-7月15日。
(2)报名地点:衡东县教育局202、207、209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分岗位类别报名的方式进行。
(4)岗位类别:
高中类(直招剩余计划)
职业中专专业人员和教师类(含直招剩余计划)
初中类(含杨山实验中学直招剩余计划)
乡镇完小类
村校和联校教师类
卫生保健人员类
(5)其他报名要求
①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②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要到“衡东县党政门户网”上下载《衡东县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9,双面打印),并按要求填写好,报名时带到现场确认相关信息。
③报考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高中类、初中类: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从学信网和教师网上可以查询),在报名前准备好,报名时带到现场核对。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学籍证明(盖学校公章)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前准备好,报名时带到现场确认,但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乡镇完小类、村校和联校教师类: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从学信网和教师网上可以查询),在报名前准备好,报名时带到现场核对。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学籍证明(盖学校公章)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前准备好,报名时带到现场确认,但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代课教师可报考村校、联校教师类,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二代身份证为准)、要求在县内公办中小学累计代课5年(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以上且目前在岗。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还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从学信网和教师网上可以查询),在报名前准备好,报名时带到现场核对。提供累计5年(含2019年上学期)由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凭证复印件。
职专专业人员和教师类、卫生保健人员类: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需提供网上查询证明(从学信网上可以查询),在报名前准备好,报名时带到现场核对。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相关证明(盖学校公章)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前准备好,报名时带到现场确认,但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