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中山市东区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100人)
六、考核
(一)考核时间
2019年6月17、18、19日;
(二)考核内容
1.教师岗位考核内容为教学教育专业能力测试(文化科考核为说课;音乐、体育和美术等专业学科为专业技能测试)及综合答辩;
2.考核原则上按学科进行,考生应试顺序及内容当日抽签确定;
3.教学教育能力测试不少于10分钟(具体时长由学科考核方案确定),综合答辩为5分钟。
(三)分值构成
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60%,综合答辩成绩占总成绩40%。按评分标准,考核成绩计算采用去除最高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考生得分。每位考生专业能力测试及综合答辩完毕后,评委组当场评分、统分,然后向考生公布个人成绩,由考生签名确认。
七、录用及待遇
(一)体检
根据合格考生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专业能力测试、综合答辩各项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 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相关要求(如:现实表现、能力水平、学历鉴定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 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公示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事项经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学校与拟聘的编外聘用制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前,需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且无劳动(聘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核定的编外聘用制教师指标范围内,新聘用的编外聘用制教师离职后出现的空缺,根据实际需求从相同岗位考生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东区编外聘用制教师实行年薪制,所需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核拨解决。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2.未能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5.放弃聘用资格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考生注意事项
1.参加考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于考试当日指定时间在考试地点报到。考试开始后,凡未按时报到的考生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包括候考期间),严禁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违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3.各考场考生按抽签序号确定考试次序;
4.听从工作人员指挥,由工作人员按次序带入考场;
5.考核前自觉在备考室内等候,不得离开备考室;
6.考生考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试地点,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咨询电话:0760-88326757
本公告由中山市东区文体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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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区文体教育局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