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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西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134人)

2019-06-17 13:56  |  华图在线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五、体检和考察

  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确定是否组织报名人员体检。具体情况详见《职位表》。

  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开展。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安机关遴选人民警察执行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各用人单位要完善保密和监督措施,切实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机构应建立岗位责任制,落实回避规定。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循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遴选资格。

  考察实行差额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职位计划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降低考察比例。

  用人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用人单位要在公示期满后15日内,将拟任职人员名单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的人事、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保留。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仍回原单位工作。

  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本公告由山西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351-8305795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351-7338331、7331654

  山西省公务员局

  2019年6月

  附件下载:

  1.2019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2.2019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doc

  3.各遴选单位咨询电话.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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