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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韶关粤北人民医院住培生招生公告(第二批)(50人)

2019-06-19 10:24  |  粤北人民医院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将中央、省级财政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下拨款发放给培训对象,培训对象参照本基地同等级别住院医师工资水平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参照医院职工同等标准发放餐费、夜班补贴和节日补贴等,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每月补助不少于4000元,逐年增加,已取得执业医师执照的住培医师在轮转科室单独值班或独立管床的,轮转科室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根据其在轮训期间的出勤情况、工作量、结合过程考核结果发放绩效。

  (六)社会化自主培训对象由培训基地购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粤北人民医院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学员本人缴纳。

  外单位委托培养的住院医师培训学员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社会保险由委托培养单位购买,在医院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发放。

  (七)实行奖学金制度,优秀者分等级奖励3000-10000元/年。

  (八)其他补贴发放标准

  旷工、休假、不按计划进行轮转、考核不合格者等按粤北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管理规定扣减。

  (九)紧缺专业招生政策倾斜:

  1、全科医学学员在原有待遇基础上增加生活补助1500元/月;

  2、精神科专业优秀学员可推荐到粤北第三人民医院就业。

  3、医院紧缺专业考虑留用本科住培优秀学员,获住培合格证学员可向市内医院推荐就业。我院从2015级社会学员中招录本科毕业学员5人,已签定聘任合同。

  (十)人事管理

  1、社会化学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档案委托韶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管理,工龄连续计算,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社会保险,住培补助及夜班费等;

  2、单位委托培养学员:由委托培养单位管理人事档案、发放基本工资及购买基本社会保险,培训基地发放住培补助及夜班费等;

  八、其他事项

  (一)被录取的培训对象应在2019年8月1日前办理好相关手续,进入培训基地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逾期三天不报到者取消其参加培训资格。

  (二)对恶意隐瞒个人身份弄虚作假的培训人员,取消本次报名录取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报名。

  (三)委托培养对象由培训基地、委托培养单位和培训对象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本单位培训对象和社会化自主培训对象与培训基地双方签订培训协议。

  (四)培训期间退出培训的住培医师需按照培训协议相关条款退还培训基地(或委托培养单位)为其提供的全部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五)有正规住培基地培训经历、需要申请缩短培训时间的应届毕业研究生请于2019年8月1日前提交由原培训基地盖章的轮转经历证明(详细列出已经轮转的科室及轮转时间)及培训考核登记手册至粤北人民医院科教科,经基地考核后确定能否缩短及具体缩短的时间。

  (六)连续两年未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人员视为过程考核不合格,培训时间顺延,顺延时间不能超过两年,顺延期间培训医院发放1000元/月的生活补贴,享受午餐补贴、夜班补贴和节日补贴。医院购买五险。

  (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 应遵守委托培养单位和培训基地的有关规定。确需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的, 应在报名参加考试前,按培训协议的约定及时办理退出培训相关手续。未履行退出培训手续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视为无故退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九、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惠民南路33号粤北人民医院行政楼九楼科教科。

  邮编:512026

  招收咨询电话:0751-6913297,6913515

  医院网址:http://www.ybyy.net

  联系人:赵老师、肖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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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北人民医院招生计划.docx

  粤北人民医院科教科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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