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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连云港连云区事业单位招聘43人公告

2019-06-19 11:33  |  连云港人社局  |  责编:李会 点击收藏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在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连云区纪委派驻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8-82311176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连云港市连云区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连云港市连云区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目录.doc

  连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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