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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南京市栖霞区卫健系统招聘公告(91人)

2019-06-19 15:23  |  栖霞区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为选拔充实卫健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苏卫人〔2014〕10号)及《栖霞区卫生系统编外人员招录聘用管理办法》(宁栖卫字〔2015〕31号)文件精神,经栖霞区委编办核准,栖霞区属卫健参公及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5.具体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南京市栖霞区2019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招聘发布

  招聘公告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qxq.gov.cn)、“健康栖霞之窗”微信公众号(微信号:qxjkzc)、“南京栖霞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19日至2019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人事科(详细地址见附件1)

  4.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小2寸免冠近照两张。

  5.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同时进行。应聘者须本人携带以上报名材料,如实提供个人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者报名期间可改报其他岗位。每人仅可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三、考试科目及实施办法

  按照专业实际需求采取笔试、实践技能操作和面试的考核方式,具体岗位考试形式和所占比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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