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河源江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人员92名公告
(2)综合类岗位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A4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岗位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需提供两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和劳动(聘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人社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⑥报考时备注栏注明符合加分政策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⑦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一份(附件3);
⑧其它证明材料。
5.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江东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
1.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2.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面试成绩完全相同,则依据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育类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综合类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现弃权情况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根据招聘单位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在同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经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根据招聘单位实际需要,决定是否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河源江东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二)招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咨询、监督或投诉电话:0762-3133032。
九、本公告由河源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任职经历证明
河源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
河源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