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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2019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2019-06-22 20:02  |  华图在线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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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㈧上岗。2019年9月1日新招募人员到服务岗位所在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报到,并签订服务协议。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待遇保障

  (一)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贴3万元,用人单位落实500元/人/月工作生活补贴。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安家费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由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购买。

  (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学历“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研究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人员,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

  (三)服务期满人员可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考试加分政策。贫困地区服务期满人员可通过直接考核等公开招聘方式进入服务地的乡镇事业单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可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具有国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后留在基层工作的人员将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跟踪培养。

  (四)对服务期满的人员有针对性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发挥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熟悉基层的优势,支持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支持条件的,可按规定同等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鼓励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在“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网上创业,经认定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支教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支农、支医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农、林、牧、水利或医疗卫生相关或相近;报考扶贫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是基层所需专业。

  (二)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截止9月1日仍未报到的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由各地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四)本公告由博州“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县(市)发布的招募简章(公告)职位由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解答。

  咨询电话:

  博州“三支一扶”办公室:0909—2318561

  博乐市“三支一扶”办公室:0909—2288035

  精河县“三支一扶”办公室:0909—5332197

  温泉县“三支一扶”办公室:0909—7710781

  博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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