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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地区面向高校招聘“三支一扶”简章(380人)

2019-06-22 22:35  |  和田公共就业服务网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三)招募考试

  招募人员通过笔试考试选拔,考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最终招募人员按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2019年7月13日,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上午16:00—17:30;行政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上午18:00分—19:30。

  笔试地点:考试具体地点于2019年7月11日在“和田就业服务网”(网址:http://jiuye.xjht.gov.cn)公布。

  (四)政审、体检

  通过招募考试的人员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政审、体检,最终确定招募人员。确定的招募人员通过““和田就业服务网”(网址:http://jiuye.xjht.gov.cn)公布,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人员上岗

  9月1日,各县(市)统一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

  三、待遇保障

  (一)新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年生活补助4万元,有条件的用人单位要为高校毕业生发放500元/月工作生活补贴,地区将优先为能够提供补贴的基层组织安排招募名额和增加招募计划。

  (二)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及以上(含6个月)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三)“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各县市人社局按要求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助中代扣代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由县(市)人社局统一购买。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科学历“三支一扶”人员,报考研究生可享受加分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人员,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

  (五)各县(市)要积极与基层组织沟通,安排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食宿、交通等基本工作生活条件,有条件的还应额外发放工作生活补贴,解决后顾之忧,让他们在基层安心服务。

  四、其他

  (一)报考支教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支农、支医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农、林、牧、水利或医疗卫生相关或相近;报考扶贫、就业和社会保障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是基层所需专业。

  (二)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截止9月1日仍未报到的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由各县人社局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四)本公告由和田地区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局:0903-2069731

  皮山县人社局:0903—6422464

  墨玉县人社局:0903—7882540

  和田市人社局:0903—2512973

  和田县人社局:0903—2041411

  洛浦县人社局:0903—6625161

  策勒县人社局:0903—6712902

  于田县人社局:0903—6811150

  民丰县人社局: 0903—6751855

  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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