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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泰州市高港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1人)

2019-06-25 09:28  |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政府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为切实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单位工作人员1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计划和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高港区2019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至2000年7月5日期间出生)。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卫生注册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非全日制毕业生。

  3.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州市高港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高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以下简称高港区卫健委、高港区人社局)。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高港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gang.gov.cn)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7月1日~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7月1日~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高港区人社局一楼西侧大厅(泰州市高港区港城路34号)。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考生的各类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近期免冠正面半身1寸彩色照片2张;

  (3)毕业证书。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考生,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委培、定向、联办单位会同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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