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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鄂尔多斯鄂托克旗招募公安警务(巡警)辅助人员公告(40名)

2019-06-25 12:07  |  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  |  责编:许岩 点击收藏

  四、优惠政策

  (一)内蒙古自治区四大主体少数民族考生(蒙古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蒙汉双语岗位除外)。

  (二)对入大学前户籍为鄂托克旗籍的单亲家庭高校毕业生(“单亲家庭”指父母有一方去世者)(由户籍所在嘎查村、社区和苏木镇共同出具证明)、孤儿大学生(由民政部门出具证明)、烈士子女、因公死亡人员家庭大学生、“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大学生在考试成绩上加2分。

  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提供虚假材料的,今后3年内不得参加我旗组织的各类考试,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满足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不累计加分。

  五、待遇

  此次招募公安警务(巡警)辅助人员系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服务期间其人事档案、考核管理、工作补贴发放等全部由旗公安局统一负责,服务期内享受以下待遇:

  (一)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服务期间旗财政每人每月发放3200元生活补贴。

  (二)按国家规定旗财政统一给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单位部分由财政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三) 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在服务期间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

  六、招募程序

  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与资格复审、政审、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募信息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旗级机关网站-人社局(http://www.eq.gov.cn/zwgk_97654/zzjg_97678/zfbm2016/zzjgrsj/)、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等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招募过程中的笔试、体能测试、体检等环节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将在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旗级机关网站-人社局、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人社部门将不再以其它方式进行通知,由于个人未能及时了解信息造成考试、体检延误等情况,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5日上午8:30至2019年7月2日下午5:3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7月3日下午5:30

  2.应聘人员登陆旗人社局网站-工作动态栏目,点击【鄂托克旗2019年公开招募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鄂托克旗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招募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6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后将无法修改信息,如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有两个以上学历,只能按照其中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的信息填报,所填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信息完全一致,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由招聘领导小组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者必须认真查阅初审结果,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和《承诺书》,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在本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三) 考试与资格复审

  经报名确认的考生,参加全旗统一组织的考试,本次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别占总分的60%、30%和10%。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性照顾分)+(体能测试×30%)+(面试成绩×1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报考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取消或压缩招聘名额并进行公示。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普通岗位和退伍军人岗位试卷统一汉语文制卷,考生可用汉语文或蒙古语文答卷,同一份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蒙汉双语岗位蒙古语文和汉语文制卷,考生根据试卷要求答卷。考试结束后,对符合加分条件者进行加分计算后公布考生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加权后由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同分,同时进行体能测试。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不上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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