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鄂尔多斯鄂托克旗招募公安警务(巡警)辅助人员公告(40名)
为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进一步提高全旗治安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确保全旗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和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旗公安局决定公开招募一批警务(巡警)辅助人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经旗委政府研究同意,制定本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工作出发,公开招募警务(巡警)辅助人员。
二、招募计划
共招募警务(巡警)辅助人员40名。其中:
(一)鄂托克旗户籍大学毕业生中招聘25人(其中:内勤岗位4人,蒙汉双语岗位8人,其他岗位13人)。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9年毕业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25周岁以下(按报名开始之日计算),内勤岗位要求女性,蒙汉双语岗位、其他岗位要求男性。
(二)鄂托克旗籍的退伍军人中招聘15人。要求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28周岁以下(按报名开始之日计算),要求男性。
三、招募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鄂托克旗户籍(2019年1月1日前迁入鄂托克旗户籍)。
(三)在我旗服务的自治区“六项服务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四)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各种疤痕等),无斜颈、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非色盲、双眼裸眼视力1.0以上;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必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身体条件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现役军人。
(二)在职的或者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三)曾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五)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六)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八)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九)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十)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十一)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
(十二)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十三)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四)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五)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